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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的我,一直不懂喜歡和愛是什麼東西。
可能是羨慕吧?羨慕為什麼別人可以輕易的說出「我喜歡他/她」,然後眼中帶著光采、帶著迷人的笑容。
後來,在經歷了第一任、第二任的男朋友過後……
我想,我似乎開始懂「喜歡」是什麼東西了。
「喜歡」啊,真的如之前別人所說、文章所寫,是一種「和他在一起就很開心」、「一整天都在想著他」、「希望能一直聽到他的聲音」的東西呢。
那麼,到底是為什麼會喜歡了,然後又不喜歡了呢?
又為什麼……他們可以輕易的說出「愛」呢?
雖然我還沒搞懂「愛」是什麼,但我想應該不是這麼容易就產生的心情吧?
聽到朋友說出「為什麼先不愛的人就可以比較不痛苦?」、「明明是自己決定分手的,你又在後悔難過什麼?」之類的話,感覺都很難過。
我也不懂為什麼我可以自己喜歡、又自己不喜歡了?但是既然已經有了「不喜歡」的心情,再繼續在一起難道會比較好?
自己也很討厭自己這種心態,但是……難道你以為,我們先開口說要分手,就不難過嗎?
我現在可是厭惡自己到想哭的境界啊。
朋友會安慰說:「那是因為妳還沒遇到對的對象。」
但是現在的我很害怕呢……害怕我又做出了蠢事。
喜歡到底是什麼?愛又是什麼?
如果我又做了錯的抉擇,是不是又會有人受傷,而我又摧毀了一個關係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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